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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民商事審判機制改革探索紀實
2021年10月13日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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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西北首家中級法院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合作機制,暢通專業(yè)調解與案件審判工作的有效銜接。

  建立示范判決機制,探索促進適法統(tǒng)一,提升審判質效,并首次在審判實踐中適用示范判決機制審理案件。

  建立全省首個規(guī)范訴訟與仲裁機構之間銜接工作機制,為民商事主體提供訴訟、仲裁、調解一站式服務。

  一項又一項機制的建立,這“三大步”是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邁出的特色創(chuàng)新路,開創(chuàng)了民商事審判工作新局面。他們堅持以“一個案件就是一個營商環(huán)境”為理念,將優(yōu)化法治營商環(huán)境融入到每一個具體案件當中,不斷推進各項工作全面提升,在探索創(chuàng)新過程中,切實改善了中小投資者的司法體驗和獲得感。及時、充分、有效的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法治之義。積極探索新模式、新方法,開啟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大門和司法救濟的新渠道,是激發(fā)市場活力,也是接軌國際商事制度,營造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營商環(huán)境的重要舉措。

  專業(yè)調解  訴調對接更便捷

  西安中院民四庭是以審理建設工程糾紛、承攬合同糾紛,保險、金融類糾紛、公司訴訟、破產清算案件、涉外商事糾紛,以及仲裁司法審查、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港澳臺)法院判決等案件的民商事審判庭。具體包括公司訴訟、建設工程糾紛、證券、期貨、保險、票據、保險等金融類糾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糾紛等。

  5月8日,該庭經過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jiān)管局、保護中小投資者專業(yè)機構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的積極對接,共同簽署了《陜西轄區(qū)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合作協議》。該協議成為西北地區(qū)首家中級法院與證券監(jiān)管部門、保護中小投資者專業(yè)機構達成的書面協議。為中小投資者建立了便利、快捷、高效的綠色訴訟通道,有力地推動了陜西省對中小投資者的司法保護。

  據了解,該協議以世界銀行評價營商環(huán)境指標,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guī)范證券期貨糾紛委派、委托調解工作,保障調解組織調解與審判工作有效銜接為出發(fā)點,從工作目標、工作原則、工作機制、適用范圍、工作流程、及其他事項,六個方面細化了訴調對接的具體工作流程和對接方式。對證券期貨糾紛案件的審理,以訴前委派、訴中委托或邀請等形式委托中證法律服務中心進行調解,充分發(fā)揮中證法律服務中心在資本市場的專業(yè)優(yōu)勢和資源優(yōu)勢,實現在糾紛化解鏈條的前端充分引導以調解方式解決證券期貨的矛盾糾紛。

  協議中還明確由中證法律服務中心調解成功的案件,可以引導雙方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申請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zhí)行效力,以達到在糾紛化解的后端,案結事了,避免糾紛反復。同時,協議中明確了法院針對專業(yè)損失核定所具有的委托權限,以借助中證法律服務中心的專業(yè)化核定損失手段,為客觀真實認定投資者損失提供了重要依據。

  先審先判 促進適法統(tǒng)一

  近年來,隨著證券監(jiān)管機構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中小投資者的維權意識不斷增強,證券群體性糾紛訴訟大幅激增。2020年以來,西安中院民四庭先后受理了近千件涉及多家上市公司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涉及投資者人數眾多。為妥善化解此類糾紛,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利益,西安中院民四庭在制定《意見》基礎上,采用示范判決機制審理群體性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

  為了遏制打擊上市公司嚴重損害廣大中小投資者的證券虛假陳述行為,西安中院民四庭借鑒先進地區(qū)法院的做法,經過充分調研,發(fā)布實施該意見,為打造“專業(yè)調解+示范判決+司法確認”的三位一體全方位、全鏈條的糾紛多元化解合作框架奠定了基礎。

  6月15日,西安中院民四庭開庭審理了涉上市公司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該案是西安中院審判委員會通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處理群體性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的意見》以來,首次在審判實踐中適用示范判決機制審理的案件。

  在處理群體性證券糾紛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通過發(fā)揮示范案件的引領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示范判決機制的構建,可以促進適法統(tǒng)一,提升審判效率,實現矛盾快速化解,節(jié)約司法資源,降低訴訟成本。選取的示范案件原、被告之間的爭議焦點與該系列絕大多數案件具有共通的事實爭點和法律爭點,且在事實爭點和法律爭點方面具有代表性。目前,已采用示范判決機制審理群體性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56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其余受理的群體性證券糾紛案件正在穩(wěn)步推進之中。

  通力協作  形成多元解紛合力

  近年來,隨著西安市經濟的不斷發(fā)展,民商事糾紛案件數量顯著增加,申請西安中院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數量也在逐年遞增。西安中院民四庭作為承擔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審判部門,在對2018年至2020年期間受理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梳理、分析、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訴訟與仲裁銜接機制、完善司法監(jiān)督的建議。

  5月11日,西安中院與西安仲裁委員會正式簽署了《關于建立訴訟與仲裁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該意見是全省首個規(guī)范法院與仲裁機構之間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不僅為西安市內民商事主體提供訴訟、仲裁、調解一站式服務,而且為健全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優(yōu)化西安市營商環(huán)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意見》共有二十條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強化溝通協調、推進信息共享、加強訴源治理、強化司法監(jiān)督,力求從源頭上控制訴訟增量、減少訴訟總量,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其中,明確了銜接的工作重點:設立多元解紛工作室,在登記立案前對于沒有仲裁協議和仲裁條款約定不明的引導調解,促使糾紛能夠快速有效解決。建立仲裁與訴訟工作流程對接,西安仲裁委按期及時報送仲裁規(guī)則、仲裁員名冊,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理仲裁案件并及時配合法院進行仲裁司法審查。建立聯席會議機制、資源共享機制、研討交流機制,西安中院與西安仲裁委加強溝通協調,以凝聚共識,形成多元化解決糾紛的合力。

  在審判機制改革創(chuàng)新征程中,西安中院民四庭審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陜西西安西電變壓器有限責任公司與鶴壁國龍物流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典型案例。中山久豐股權投資中心訴王小軍等股權轉讓糾紛案,陜西博鑫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陳龍、任雙成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案先后入選西安市法院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法治建設十大典型案件。西安東陽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訴西安凱新商貿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被陜西省委政法委評為2020年全省優(yōu)秀案件。西安中院民四庭法官撰寫的涉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法律文書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yōu)秀裁判文書。

  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腳步不能停歇,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西安中院民四庭積極服務西安市“十項重點工作”,通過具體的司法審判,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司法保護體系,為助力優(yōu)化西安市乃至陜西省法治營商環(huán)境不斷提供更有利的司法保障和支撐。(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西安中院民商事審判機制改革探索紀實

2021年10月13日 11:51 來源 中新網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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