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西安3月13日電 (記者 張一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13日公開審理一起銷售偽劣產品案。上訴人詹某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獲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上訴人詹某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三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在案扣押的卷煙,依法予以銷毀。
上訴人詹某某曾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劣質假煙被判刑,于2020年3月21日刑滿釋放后,同年4月開始,在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的情況下,從他人處進購并通過快遞的方式將偽劣卷煙運送到西安,并雇傭司機將卷煙送至其租用的庫房內,后將部分卷煙出售給喜旺超市、愛勤綜合商店、周純超市、宏華超市及王某某等人。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接到線索后,于2021年11月23日將詹某某抓獲。民警在詹某某租用的庫房內及雇傭的司機處查扣未銷售的卷煙共計6193條;在他人處查扣詹某某已銷售的卷煙7.1條。
本案由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刑事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詹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十萬元;違法所得三萬元予以追繳;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宣判后,被告人詹某某不服,提出上訴。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上訴人詹某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制度,在未取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不合格的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非法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其中經鑒定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的卷煙中已銷售金額共計125,955.71元,查扣在案的未銷售貨值金額共計959,754.81元,其行為同時觸犯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依照處罰較重的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此外,上訴人詹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司法機關對銷售假煙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從嚴懲處。同時,人民法院依法對銷售假煙的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遏制了假煙繼續(xù)向社會流通的危害,有效保護了商標所有權的合法利益,凸顯了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信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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